2016第五届中国—东盟音乐周作曲比赛章程
一、 总则
中国—东盟音乐周作曲比赛旨在发现和培养青年作曲人才,推动和繁荣中国音乐创作,并进一步加强国际音乐文化交流。
2016第五届中国—东盟音乐周作曲比赛以中国—东盟音乐周为平台,依托广西南宁的地理优势,以每年举办的中国—东盟博览会及国际民歌节为契机,借助广西与东盟各国间的商贸往来为基础,加强世界各国间的文化交流。音乐周以民族性、探索性、学术性为主要目标,建立和加强国内外音乐艺术院校、音乐团体之间的交流,将民族音乐素材与现代音乐的创作技法和理念相结合,传承各国优秀的传统音乐,致力于宣传和推广各国优秀青年音乐家及音乐作品,建立和夯实一条音乐艺术的海上丝绸之路。
二、组织委员会
主任: 邓 军、郑军里
副主任:禤 思、赵焕春、李沛新、陈应鑫、韦俊平、侯道辉、韦春灵
秘书长:钟峻程
副秘书长:蔡 央、龚小平、黄朝瑞、王晓宁、林贵雄、吕军辉、韦柳春
三、 评审委员会
主席:叶小纲
成员: 5位或7位(名单暂不公开)
四、参赛作品要求
1、本届作曲比赛为钢琴独奏作品,作品时长不超过8分钟。
2、每位参赛者限提交2部作品,作品为2013年(含)以后创作,已获省部级奖项的作品不能参赛。
3、作品必须为参赛者原创,不接受改编作品。
4、在提交5份纸质乐谱的同时,还需提交作品的电子版乐谱。除标明作品名称外,纸质乐谱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及个人信息。
5、具有时代感和民族风格,兼容艺术性和技术风格的多样性、可听性。
6、鼓励作品突出中国-东盟音乐文化特色,运用中国民歌与东盟各国民歌为素材进行创作。
五、报名方式
1、参赛者国籍和年龄不限。
2、个人报名及院校、音乐团体组团报名均可。
3、提交报名表。【报名表下载】
4、报名表中的参赛作品简介、作者简介务必填写清楚。
5、参赛者身份证或护照的复印件1份。
6、参赛者将所有电子版参赛资料发送至本活动的电子邮箱。
7、纸质乐谱、报名表、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等材料邮寄地址:
中国广西南宁市教育路7号 广西艺术学院音乐学院
中国—东盟音乐周办公室,邮编:530022
电话:0086-0771-5338370 18376647887
电子邮箱:zgdmyyz@sina.com
联系人:刘老师
8、参赛资料发送至本活动邮件和电子邮箱期限: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3月25
日(邮件以邮戳为准)
六、奖品和奖金(人民币)
一等奖:1名 奖金10000元
二等奖:2名 奖金5000元
三等奖:5名 奖金2000元
优秀奖:10名
评委会将向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。
注:1, 各奖项名额可由评委会调整或空缺。
2,以上各奖项均为税前奖金。
七、2016第五届中国——东盟音乐周将举办本届比赛获奖作品专场音乐会。
八、其他
1、入围获奖作品无偿提供颁奖音乐会演奏。参赛、获奖、优秀作品的出版、演出及相关事宜,由组委会与作曲家根据著作权法另行签订相关协议。
2、参赛者提交作品至2016第五届中国——东盟音乐周作曲比赛组委会,即意味着参赛者同意和接受本章程所有的规则。
3、本章程有中文和英文两个版本,以中文版本为最终法律依据文本。
4、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。
中国—东盟音乐周组委会
2015年12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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